为了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和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1、当事人如有任何关于诉讼指导、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问题,请至导诉台咨询,电话咨询请拨打83599545。导诉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五,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遇节假日按规定调整)。
2、如需进行诉讼,请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后至立案受理窗口进行审查立案。
3、每星期二为我院院长接待时间,接待时间为上午8:40-11:30,请当事人到本院信访接待室预约登记后,按照预约的时间,接受院长接待。
4、材料收转、约见法官,请至导诉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查询,请至诉讼服务大厅办理。
5、如需申请执行,请当事人填写申请执行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至执行窗口进行立案。关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可直接至三楼执行局办公室与执行法官面谈。电话查询请拨打83589688。
6、当事人进行诉讼,可以申请诉前调解,请准备好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至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或委托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对人民调解协议、相关组织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办理上述事宜请至本院诉讼服务大厅。
7、我院民一庭依法审判属于涟水县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二庭依法审判属于涟水县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商事案件;刑庭依法审判属于涟水县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综合庭依法审判属于涟水县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未成年、婚姻家庭案件;速裁庭依法审判属于涟水县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小额诉讼案件;高沟法庭、大东法庭、梁岔法庭、依法审判属于各自辖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8、举报反映情况的信件投寄涟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涟水县海安路4号,邮政编码:223400,或者直接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为:83589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