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拟对罪犯郑紫微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7 17:19:55 打印 字号: | |

罪犯郑紫微,女,2000年5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68220000507102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北省老河口市赞阳办事处八一村五组53号。

罪犯郑紫微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8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后罪犯郑紫微以其于2022年6月6日生下一名男婴,目前正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查查明,2022年6月6日,罪犯郑紫微在湖北省老河口市第一医院进行剖宫手术分娩一新生儿男婴,姓名陈瀚屿,后本院依法委托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对郑紫微与陈瀚屿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后宿迁子渊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提取了郑紫微的血样与陈瀚屿的血样,送至实验室检验,鉴定意见为:支持郑紫微为陈瀚屿的生物学母亲。后本院依法向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30日复函认为罪犯郑紫微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本院在审查阶段,对罪犯郑紫微拟准予监外执行先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遇节假日顺延)。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内向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提交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决定。

联系方式:0517-83599555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