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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唱和谐之歌——涟水县人民法院大东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4-11-08 14:10:31 打印 字号: | |


叮铃铃……一大早,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何法官,村里朱家两兄弟又吵起来了,情绪激动,我们说的他们不听,请赶快来一下。”电话是涟水县瓦滩村党总支书记刘泽春打来的,接电话的是涟水县人民法院大东法庭庭长何志强。
朱伟(化名)和朱枫(化名)两兄弟的矛盾得从2020年说起。2020年,两兄弟因房屋界址问题引发纠纷,后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确定了界址、附着物清理、违约赔偿等内容。但是,一直到今年,朱枫仍未将土地上的附着物清理干净,两家为此多次发生口角。今年10月,朱伟以排除妨害为由将朱枫告上法庭。为有效化解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大东法庭将此案委派给人民调解员金得平,由金得平进行诉前化解,何志强参与其中开展指导。
挂断电话,何志强联系上金得平,一起驱车前往瓦滩村。
“协议早就达成,4年过去了,附着物仍然没清理,朱伟十分气愤,调解难度很大。”在赶往瓦滩村的路上,金得平很担忧。金得平年轻时做过村干部,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因此,大东法庭邀请他为特约调解员,并成立“金书记调解工作室”。连他都觉得难办,这个案件的调解难度可见一斑。
“只要找准矛盾症结,对症下药,朱家两兄弟之间的矛盾还是有可能化解的。”何志强坚定地说。
上午10时,何志强与金得平刚走进村委会会议室,就嗅到了浓浓的“火药味”。
“大家都冷静冷静,我们是专门来处理这件事的,请相信我们。”何志强稳住两家人的情绪后,让他们推选两名代表与村委会干部一起坐下来谈一谈。
“当时是你们自愿签署的调解协议,现在怎么又反悔了呢?”“你不让我,我也不让你,你们是真想闹上法庭吗?”金得平一下子把矛盾双方都问住了,会议室里一片寂静,谁都不说话。看来双方都不想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这个案子能调解。看到双方的反应,何志强心里有了谱。
“我要他把附着物清理了,还要他赔付违约金,当初调解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的。”“我是不会清理的,要钱更不可能。”朱家两兄弟针锋相对。
“争议的焦点是附着物和违约金,如果继续让他们一人说一句,说到天亮都说不完,我们可以进行‘背靠背’调解。”何志强与金得平商量。
“签好的协议不履行,肯定是朱枫的问题。但这是有特殊原因的,朱枫是孝子,他母亲92岁了,不识字又认死理,坚决不肯清理附着物。况且人家朱枫两口子早就说了,老人去世后,他们第一时间兑现承诺,把那些附着物清理干净。”何志强对朱伟说:“我们了解过了,2020年,调解协议签订后,朱枫无偿让出50厘米宅基地给你作为补偿,现在你再跟人家要违约金,合适吗?”
“你的难处我理解,可是当初调解协议都签了,不能说话不算话。整整4年过去了,附着物不少反增,是不是有点过分?”金得平对朱枫说。
在双方态度缓和了下来后,何志强与金得平提出了令朱家两兄弟都满意的调解方案:双方继续履行原协议约定的界址确认部分,朱枫在7日内清理附着物树木4棵,为照顾老人身体,其余附着物逐步清理。
“调解工作不能畏难,再复杂的案子只要找到突破口,都有可能调解成功。调解,一定要像何志强法官那样,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找到调解方向。”解决了这次纠纷后,金得平感慨。
次日,何志强在涟水法院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上分享了此次调解经历:“我们摸索总结出‘选、问、讲、提、促’五步调解法。选,在众多当事人中选出德高望重、具备话语权的代表;问,通过询问当事人,引导他们说出最真实的想法;讲,站在当事人角度,讲明利害关系,分析利弊;提,在讲清利害关系后,根据当事人反馈的意见,提出合情合理的调解方案;促,提出调解方案后,征求当事人意见,再次对调解方案进行调整,最终促成和解。”
“我院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指派法官到辖区镇街,通过集中授课、座谈交流、案例评析等方式,传授调解经验,并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沉浸式学习调解技巧,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涟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兆斌介绍,去年以来,该院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30余次,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巡回审判10余次,参训人民调解员达450余人次。此外,涟水法院通过“‘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平台,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涟水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涟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爱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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